◆销售经营者:
东宝株式会社
◆通信销售业务负责人:
常务执行董事 影像本部影像事业负责人 大田圭二
◆所在地:
〒100-8415 东京都千代田区有乐町一丁目2番2号
◆电话号码:03-6635-1918
◆商品(含数字内容,下同)的销售价格:
将在商品销售页面中标注。
◆商品货款的支付时间・方式:
・支付时间 为提供商品之前。
・支付方式 依据客户所选支付方式提供方的规定。
◆商品提供时间:
将在商品购货款支付完成后立即提供。
◆取消・退货:
商品购买后恕不接受取消或退货。
◆运行环境:
【iOS版】
iOS 12.0 以上机型
【Google Play版】
Android 6.0 以上机型(RAM 2000MB 以上)
◆销售价格以外的费用:
电信线路的通信费用等(包括互联网接入费用)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※费用请向您所使用的手机运营商等咨询。
◆关于商品质量等:
本公司对商品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有用性等不作任何保证。就此,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,本公司对客户因商品而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。但本公司依据法令的适用或其他事由,因本公司的过失(不包括重大过失)而对客户负有损害赔偿责任时,其损害赔偿额以将因本公司过失直接且通常应发生的损害(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、特别损害、惩罚性损害、间接损害等)折算为金钱后的金额,或该客户就本服务向本公司支付的金钱总额中的较低者为上限。